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股票近期出现异常波动,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18日起停牌。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7年5月18日向公司发来监管关注函,经公司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向大股东攀钢集团函询了资产重组方案修改和调整的进展情况。公司原定向增发方案未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攀钢集团本着对攀渝钛业及广大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为履行在股改中的承诺创造条件,拟对原上报方案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将修改和调整后的方案再次上报中国证监会(详见2007年1月25日,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公告)。攀钢集团对攀渝钛业资产重组方案的修改和调整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攀钢集团经充分论证认为,在现有监管框架和增发条件约束下,攀渝钛业资产重组方案在2007年内不具备申报条件。若有进展,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二、经书面问询,自2007年1月以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亲属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会认为,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