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5月22 日在重庆人民宾馆东楼多功能厅 召开了1994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共35人,代表股份7553.33万股,符合公司 章程和有关法规规定的比例。经大会审议并投票表决, 作出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如 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199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及1995年工作计划;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199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1994年度可分利润及分红派息方案。即:1994 年度所获利 润按10%和5%的比例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8 ,140,938.58元。考虑到钛白工程面临竣工,流动资金需量大,为保证顺利投产,1994 年股东权益不予分配,滚存到下年度一并考虑;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1994年度财务决算及199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1995年度配股方案决议。即:按1994 年末总股 本13000.52万股计,向全体股东配股,每10股配售3股,配股价暂定在2.20元-2.50 元 之间。以上方案需报经重庆证券领导小组批复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次股东大会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