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07年2月12日在重庆市南山丽景酒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芳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总的来看,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领导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开拓进取,忠于职守,严格管理并规范运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检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予以规范,双方均严格按协议履行其权利、义务,未损害公司利益,也未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监督和检查,认为2006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信息披露和误导性陈述。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公正、客观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20,713,272.96元,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106,181.92元,经董事会审议,提取5%任意盈余公积金1,053,090.96元,提取两金后,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7,554,000.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453,551.89元,2006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51,007,551.97元。以公司总股本187,207,48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8,720,748.80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