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产品 关联人 2005年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2004年总金额 销售产品 钛白粉R-248 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6816207 0 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住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新167 号攀钢大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泽中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
    主营业务范围: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国内贸易和进出口业务;按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产品目录开展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从事国内资金采购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业务;销售;汽车(含小轿车)及配件;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来件装配、仓储服务、商务信息、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计算机技术开发。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29.80%的股份,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系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该交易为关联交易。
    相关关联关系结构图如下: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控股52.93% |参股(29.80%) 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51% 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充分利用攀钢国贸的营销网络及客户资源,扩大销售,有利于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市场竞争力。
    2、该交易属于正常的关联交易,交易是公允合法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损害。
    3、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交易行为相对独立,互不存在依赖或被其控制情况。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05 年12 月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该交易事项(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凤成斌、徐锷、方平(攀枝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在该事项表决时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发生的钛白粉产品销售事宜属于关联交易,所涉及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不公允之处。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独立董事:刘星、翁宇、罗宪平    2005 年12 月22 日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合同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本公司因销售产品与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国贸)就钛白粉R-248 的销售事宜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攀钢国贸销售山川牌R-248 钛白粉472.2 吨,并保证所销产品的质量标准、技术标准符合国际1706—93 中的BA01—03 标准。
    2、交易价格:含税单价14,435 元/吨。
    3、结算方式:2005 年12 月25 日前公司将该月所发货物的发票交与攀钢国贸,攀钢国贸收到后在月底前支付货款。
    4、合同签署日期: 2005 年12 月23 日
    5、合同有效期限:2005 年12 月23 日至12 月31 日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12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