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公司定于1995年5月22日下午2:00在重庆市人民宾馆东 楼会议厅召开第四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199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199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1994年度财务决算及199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1995年度增资配股方案。
    二、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股东资格以1995年5月15日下午4:00 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的股 东为准,凡持有本公司2万股以上(含2万股)的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2万股以下股份的股东, 可委托有出席大会资格的股东出席 并投票,亦可多人合计持有股份达到或超过2万股协商产生一名代表出席。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国家股、 外资股股东凭股权证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签章的委托证件 及本人身份证出席;
    2、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代码卡(被委托人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 授权委托书)出席;
    3、外地股东不能到会可委托本公司秘书处或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四、参加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联系地址:重庆江北区建新北路41─1 号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
    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811)7854396 传真:(0811)7856516
    
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