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2月25日在公司总部二楼四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陈义华先生主持。
    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做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002年度公司以维护股东利益为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和依法进行决策。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和权利,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未发生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2年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报告内容准确、客观。监事会对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任何异议。
    3、公司无募集资金延续到报告期内使用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三次采取股权抵偿债务和股权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32.5%的股权计6500万股份全部实施转让;
    (2)报告期内,公司将持有的上海兴业防伪产业有限公司45%的股权全部实施转让;
    (3)报告期内,公司将持有的重庆长江三峡路桥有限公司55%的股权用以抵偿本公司应付重庆鸿恩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奉节大桥购并欠款2971.96万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三项资产(股权)抵偿和转让,旨在进一步调整公司的资产结构,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减少投资及降低投资风险,降低负债水平和改善财务状况,将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的发展,有利于维护本公司股东利益。
    5、报告期内公司交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之间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有:
    ①关于公司将建行债务转让给城投公司及将债权追偿法院判决结果转由城投公司享有之关联交易事项;
    ② 关于公司将华竹公司债权转让给城投公司之关联交易事项;
    ③关于公司将持有的三峡路桥公司20%股权转让给城投公司之关联交易事项。
    经监事会审议,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遵循了《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部分股东的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中无损害本公司利益的现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报正文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