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于1997年5月18 日在重庆市渝 中区曾家岩1号附1号本公司二楼大会议厅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 代表股份5296.91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58%。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作如下决议:
    1.批准公司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批准公司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批准公司1996年度财务报告;
    4.批准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1996年税后利润15,559,599.27元,其 中提取20%的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法定盈余公积金10%1,555,959.93元,公益 金10%1,555,959.93元),支付普通股利为80%12,447,679.41元,连同以前年度 滚存的股利2,299,046.53元,共计可分配利润计14,746,725.94元,1996年度暂不 分配。
    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业经重庆市公证处公正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