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1月17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四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其中独立董事张孝友、董事贺雪琴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玉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预案。
    (一)会议时间:2003年2月18日上午9:00时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曾家岩1号附1号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四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
    (四)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02年度将持有的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32.5%股权计6500万股份先后三次分别以股权抵偿债务、股权转让等方式实施转让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3年2月17日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
    (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要求:凡是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的股东可通过邮寄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事宜。
    2、登记时间:2003年2月16日至2月17日9:00时至17:00时。
    3、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曾家岩1号附1号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七)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刘羽平
    3、电话:023-63005927
    4、传真:023-63626492
    5、邮编:400015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