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天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作如下公告:
    本公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证券时报》,敬 请广大投资者查阅本公司公告,正确分析和判断,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