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3月7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3月28日上午9:30时
    2.召开地点:本公司总部(重庆市渝中区曾家岩1号附1号)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粟志光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18人,代表股份408,983,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3.87%。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庆树深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谢勇彬先生列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408,983,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
    2、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08,983,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
    3、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08,983,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
    4、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08,983,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
    5、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08,983,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08,983,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
    7、审议《关于推荐(增补)徐小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徐小钦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408,983,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
    8、审议《关于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单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08,983,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闲散资金申购新股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08,983,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树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勇彬先生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
    2、法律意见书。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