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3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相关材料后,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重庆会展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