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 年10 月22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股改说明书全文》、《公司股改说明书摘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等相关公告。由于工作疏漏,致披露文件中出现多处错误,特更正如下,并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1、《公司股革说明书全文》及《公司股革说明书摘要》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披露为:
序号 股东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 可上市流 承诺的限售条 股份数量(股) 通时间 件 1 重庆城投 5,877,144 G+12个月 注1、注3 5,877,144 G+24个月 注1、注3 49,712,832 G+36个月 注1、注3 2 富国投资 5,496,960 注2 3 银河证券 3,120,000 注2 4 宝安集团 1,649,088 注2 5 信诚投资 1,366,512 注2 6 怡和地产 1,200,000 G+12个月 注3
    更正为:
序号 股东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 可上市流 承诺的限售条 股份数量(股) 通时间 件 1 重庆城投 8,815,716 G+12个月 注1、注3 8,815,716 G+24个月 注1、注3 74,569,248 G+36个月 注1、注3、注4 2 富国投资 8,245,440 注2 3 银河证券 4,680,000 注2 4 宝安集团 2,473,632 注2 5 信诚投资 2,049,768 注2 6 怡和地产 1,800,000 G+12个月注3、注4
    注4:未考虑怡和地产因重庆城投为其垫付现金而需要向重庆城投给付部分股票的因素。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为“公司定于2005 年12 月30 日(星期五)上午9:30 时在重庆市中区曾家岩1 号附1 号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更正为“公司定于2005 年11 月24 日(星期五)下午2:00 时在重庆市中区曾家岩1 号附1 号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
    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仍以公司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为准。
    3、《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授权委托书》中审议事项披露为: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及股权分置改革议案》
    更正为: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暨股权分置改革议案》
    4、查询和沟通渠道中的公司信箱披露为ykf514@cta.cq.cn 更正为: ukf514@188.com。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11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