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董事会2005年6月17日以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05年6月20日上午9:00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公司 (渝中区曾家岩1号附1号)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其中独立董事张孝友因病住院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罗宪平女士、董事贺雪琴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刘永贤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3人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永贤先生主持。
    一、经审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刘永贤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刘永贤先生在担任董事长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经审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粟志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三、经审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勋斌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及总工程师职务的议案》;
    四、经审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罗宇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五、经审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安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董事会决议的独立意见。
    附:粟志光、罗宇星、王安金先生简历:
    粟志光,男,49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长航集团重庆长江轮船公司秘书、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企业管理处副处长、企业发展研究室主任、计划处处长;重庆长航实业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罗宇星,男,43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律师,四级高级法官。曾任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干部、助检员、办公室副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级)、党组成员;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重庆市江北区市政绿化党工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
    王安金,男, 33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重庆市技术发展中心信息部负责人;曾在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工程部工作;曾挂职担任大足县城乡委副主任一年;曾由市建委委派任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项目经理;曾任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石立交项目部工程处处长、城投公司团委书记;曾由市城投公司委派任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东金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