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13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5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各位董事在认真审议会议以传真方式提交的《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送审稿)及《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后,以传真方式进行了表决。
    1、经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2、经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投资开发的长寿世纪新城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计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1.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公司拟以长寿世纪新城项目土地及其在建工程作为房地产开发贷款抵押,以该项目商品房销售收入作为偿还贷款来源;同时以投资大厦项目作为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