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3月15日在公司总部二楼四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陈义华先生主持。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做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本着审慎经营的态度,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3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及所涉事项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无异议。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非募集资金主要投入公司金银湾经济适用房片区、凤天锦园高档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南岸茶园新区土地整治项目。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有①将子公司重庆敬业监理有限公司实施转让事项;②公司将嘉陵大厦项目转让给重庆同聚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之间,报告期内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有:由本公司建设代理实施城投公司南岸茶园新区石庙片区土地整治工程项目。
    监事会认为,公司代理实施城投公司南岸茶园新区石庙片区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履行了必要的手续,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定价公平,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部分股东的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单位的预案。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