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4年6月8日(星期三)上午9时, 在公司驻地召开第 三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董事长、总经理1993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1993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1993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师审计报告书及1994年度溢利预测议案;
    4、审议1993年度红利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意见;
    6、其他有关事宜。
    二、出席会议资格:
    1、持有本公司10000股(含10000股)以上的股东。
    2、持股数不足10000股的股东,可由多个股东自行组合达到10000股, 并协商 委托一名代表出席会议,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出席会议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三、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于1994年6月6日至6月7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证明(委托须持受权委托书)到公司办 公大楼底楼大厅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出席证。
    四、会议地点:本公司驻地(重庆市市中区曾家岩1号附1号)公司二楼大会议 厅。
    五、与会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刁忠林 曾淑明
    电话:(0811)358388 350068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