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第四届二次董事会于2002年8月16日在深圳市银湖旅游中心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经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2002年上半年总裁工作报告
    二 2002年上半年财务执行情况报告
    三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
    四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六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七 丽珠集团关于董事津贴事宜的议案
    董事长、副董事长津贴标准为每月人民币7,500元(含税),从2002年7月1日起开始计算;除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外的其他董事(含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月人民币6,000元(含税),从2002年7月1日起开始计算。该议案将在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董事津贴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发放。会议上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委托人均口头声明对该议案无异议。
    八 关于授权管理层完成合资成立奥贝泰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议案
    九 关于增加丽珠(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十 丽珠集团关于授信融资事宜的议案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