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有关信息披露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法人股转让事宜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太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市丽士投资有限公司签定的股权转让协 议,深圳太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4.10元/ 股受让珠海市丽士投资有限公 司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2,379,239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7.31%),转让总金额为 人民币91,754,879.90元。
    此次股权变更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变。
    本次股权变更前6个月至今,本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数量 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主要法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1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38,917,518 12.72
2 深圳太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2,379,239 7.31
3 广州市保科力贸易公司 6,059,428 1.98
4 广东省珠海市医药总公司 700,000 0.23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