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2007年8月17日上午9:00
    3.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二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②截止2007年8月1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⑴《关于合成公司与焦作健康元日常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⑵《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⑶《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⑷《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⑸《关于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⑹《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有关内容参见公司于2007年7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7-28)、《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6-29)、《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成公司与焦作健康元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07-30)。
    3.特别强调事项:审议⑴《关于合成公司与焦作健康元日常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2规定,下列股东应回避表决: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
    6、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定的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8月13-15日(上午8:30-11:50,下午1:30-5:2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①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附后)和持股凭证。②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附后)和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曙光
    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九楼
    邮政编码:519020
    电 话:(0756)8135839
    传 真:(0756)8891070
    2.会议费用: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30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包括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全权委托表决权(委托人若不全权委托,需另文说明):
    a.是 b.否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