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2007年6月28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丽珠集团‘品牌’与‘创新’拉动利润增长》(作者袁小可)一文。文章称:
    1、公司副总裁王武平向记者介绍:
    (1)“……今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将同比增长100%至150%,除去投资收益这块,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增幅也达到50%,预计全年也将保持上半年的增长步伐。……”;
    (2)王武平先生认为,公司原料药、制剂药以及中药注射液将成为公司今年业绩增长的主力军;
    (3)王武平介绍公司已向相关部门申报生产新药艾普拉唑,预计今年年底、明年初在全球上市并有望成为丽珠集团未来几年新的利润增长点;
    (4)王武平认为,公司对于具有专利权的特色及特色创新药,吉米沙星针剂、艾普拉唑及参芪扶正注射液具有很大程度的自主定价权,并有望成为丽珠新的利润增长点。
    2、文章提出,“丽珠集团正在研发的,以治疗冠心病绞痛为主的参芪扶正注射液目前二期的临床试验已经完成,……”“……丽珠集团下属控股的新北江制药公司的洛伐他汀生产线已通过美国FDA认证,……产品将有望在今后进入欧美规范市场。”
    二、澄清声明:
    经核实,公司副总裁王武平先生曾与作者有过会谈;《上海证券报》的报道存在多处失实。为避免对上述报道对投资者的误导,公司特说明如下:
    1、关于王武平先生的介绍澄清
    (1)文章关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及全年增长的内容失实。
    文章中称王武平先生说过“……今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将同比增长100%至150%,除去投资收益这块,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增幅也达到50%,预计全年也将保持上半年的增长步伐。……”,该报道并不完全属实,当时,王武平先生根据公司2007年4月20日发布的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2007-20)的内容,向文章记者介绍过公司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100%至150%,并未表述“除去投资收益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增幅也达50%以上,预计全年也将保持上半年的增长步伐。”。
    2007年7月1日,经公司财务部对中期业绩的初步测算,公司中期业绩的实际增长将比上次预增公告所披露增长幅度要有所提高,预计今年中期实现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200%-250%,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发布的业绩预增修正公告。
    公司对于年度业绩增长情况目前还难以预测。
    (2)文章关于原料药、制剂药以及中药注射液对业绩增长贡献内容失实。王武平先生有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简单介绍,说明公司原料药正逐步走出低估,制剂药也有稳定增长,但未明确表示公司原料药、制剂药以及中药注射液将成为公司今年业绩增长的主力军。文章中如此描述存在失实情况。
    公司在一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为390,844,167.97元,同比增加约776.9万元,增长2.03%(按新会计准则调整后比较)。一季度及中期的业绩增长主要原因在于报告期内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大幅增长;三项费用控制力度加大,费用率大幅降低,主营业务利润率增加。
    (3)文章关于两产品上市与业绩影响的内容失实。
    目前,吉米沙星片剂已经上市销售,由于受药品招标等其他药品销售政策的影响,公司对吉米沙星在2007年全年销售的预算仅为20.04万盒,实现销售收入780.96万元,占公司2007全年销售总额预算比例极低;公司也确实在对吉米沙星针剂进行开发,但由于科研有风险,公司目前尚未制定具体上市的时间表;艾普拉唑三期临床工作确实已经完成,目前尚处于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生产批文阶段,受国家药品注册政策的影响,对该产品获得生产批文及具体上市时间尚不明确。
    (4)文章关于三产品定价机制的内容属实。吉米沙星、艾普拉唑及参芪扶正注射液属专利药品,不属政府定价药品范畴,应列为市场调节价格药品,根据国家计委印发《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0〕961号)中有关规定,属于市场调节价格药品,由生产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制定零售价。
    2、文章提出的其他观点澄清。
    (1)文章中关于参芪扶正注射液产品功能、研发状态等内容失实。
    参芪扶正注射液产品为公司重点产品,1999年已经上市销售,2006年全年销售额为1.04亿元。其原来功能与主治为:“益气扶正。用于气虚证肺癌、胃癌的辅助治疗。与化疗合用有助于提高疗效、保护血象。提高气虚患者免疫功能、改善气虚症状及生存质量。”,并非如报道所说:“正在研发”、“以治疗冠心病绞痛为主”,公司从2006年起开始开展治疗冠心病心绞痛的临床试验,目前,新适用症期临床试验已经结束,正在做临床试验报告。届时,公司将按有关政策,向国家药监局申报增加该产品的适应症,并相应修改其产品说明书。具体获批时间,尚不确定。
    (2)文章关于公司控股的新北江制药公司的洛伐他汀生产线通过美国FDA认证的报道,基本属实。公司需对此说明的是,该认证的通过仅表明产品有进入美国市场可能。同时,产品的销售会受到市场、经销商等诸多不定因素的影响,未来该产品出口美国还存在不确定性。
    三、其他说明:
    王武平先生对记者所介绍的内容并无违背深交所关于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但王武平先生与媒体记者交流时谨慎和严谨不足,公司已要求其在以后工作中改进。
    公司对《上海证券报》上述报道未提前向当事人核实、未经当事人同意认可且报道多处失实提出谴责。公司将保留对其进行责任追究的权利。
    四、必要提示: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其他报道及传闻。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