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证券代码:000513、200513)于2007年5月29日-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核实情况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相应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重大事项;未有公司相关人员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公共传媒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
    (二)、对与公司有关的情况的是否已经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要变化事项的核查结果为:①截至目前,公司未有重要交易、重要合作、重要投资、重大诉讼和仲裁、接受资助、重大报批等事项发生;②公司近期的重大投资――建设“丽珠工业园项目”,目前还处于向珠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建手续阶段(详见公司公告:2007-14、2007-22);③公司业绩预增情况已经按有关规定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告编号:2007-15、2007-20)。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文汇报》(英文)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