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五次董事会于1997年4月24 日在本公司办公 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丽珠集团1996年度工作总结》
    二、《丽珠集团1996年度财务执行情况报告》
    三、《丽珠集团1997年度工作安排》
    四、《丽珠集团199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五、《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草案》
    六、《关于参股珠海市城市合作银行的补充说明》
    七、《关于1996年配股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关于聘请199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名称更改的说明》
    十、《关于陈昌亮接替黄剑辉担任董事的议案》
    十一、《关于丽珠集团与湖北医工所联营兴建丽珠集团湖北科益药业有限公司 情况的说明》
    十二、《关于召开第七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十三、《关于在公益金中提取职工退休奖励基金的议案》
    本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1996年度实现净利润81438797.19元, 根据 公司章程: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143879.72元;
    2、提取10%法定公益金8143879.72元;
    3、提取15%任意盈余公积金12215819.58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66280.54元,此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401498. 71 元,结转到1997年。1996年度暂不分红。
    (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按1996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3的比例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共计59826722元,转增后公司尚余资本公积金255841889.24元。鉴于本公司在此次 实行转增股本前将实行B股配股引起股本变动的因素, 具体转增比例将以转增实际 股本为基数予以调整,并向公众公告。
    以上预案须以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