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A股配股说明书已刊登于1997 年1月24日《证券时报》上,现将本次配股事宜再次具体提示如下:
    1.配股方案:每10股配3股;
    2.配股价格:人民币4.70元/股;
    3.配股股权登记日:1997年2月24日;
    4.配股除权基准日:1997年2月25日;
    5.配股缴款日:1997年2月27日至1997年3月12日;
    6.配股认购办法:社会公众股及法人股转配股股东在托管证券商处办理认购手 续。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应配股份时,填写“丽珠A1配”(交易代码8513);法人股 转配股股东认购应配股份时,填写“丽珠A2配”(交易代码3513)。
    超过以上规定的配股期限未缴款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配股权。
    
珠海经济特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