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22日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38,917,518股,已于2004年12月21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法人股38,917,518股(占总股本的12.72%)。至此,本次法人股股权转让已全部完成。
    有关股权转让的相关公告已于2004年12月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香港《The Standard》(英文)和巨潮互联网站。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