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有关股东的通知,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四川佛兰印务有限公司拟将持有本公司19,152,000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9%)转让给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大股东四川德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拟将所持有本公司5,241,600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2%)转让给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股权转让事宜正在办理之中,待正式转让合同签署后,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四川剑南春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本公司董事局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