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十六次监事局会议于2002年4月18 日在金 路大厦11楼召开,会议由监事局主席陶长明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4名,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二00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