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它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受让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路集团”) 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与四川省三通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法人股转让协议》, 受让股份为:受让四川省三通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金路集团法人股42, 887,160股(占金路集团总股本的14.64%)。每股受让价为2.14元。
    二、本次股份转让后,本公司持有金路集团法人股42,887,160股,占该公司发行 在外股本总额的14.64%。本公司成为该公司第一大法人股东,并承诺三年内不转让 所持该公司股份。
    三、本公司成立于1994年4月29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00万元 ,经资产评估, 现有净资产4.3亿元人民币,公司主要从事摩托车组装及相关零部件销售, 兼营汽车 配件及办公用品、进口空调及装配、并提供售后服务;法定代表人:廖光辉。
    四、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全部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五、本公司与四川省三通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产权关联关系。
    六、本公司不存在受托行使金路集团的其它股东权利的事实。七、此前六个月 内及到目前为止,本公司及关联法人,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法人代表以及关联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人代表均未持有和买卖金路集团上市流通股票。
    八、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由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备查文件:
    1、法人股转让协议。
    2、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    二00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