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岷江西路二段57号金路大厦12楼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光昶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代表股份133,215,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8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06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⑴表决情况:同意133,215,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⑵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2006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⑴表决情况:同意133,215,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⑵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⑴表决情况:同意133,215,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⑵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⑴表决情况:同意133,215,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⑵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200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69,897,977.8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989,797.79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282,704,041.7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5,612,221.83元。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夯实主业、扩大PVC树脂产能、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的关键时期,技改及发展所需资金较大,本着对公司和广大股东长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提议,决定本年度按每10股派 0.42元(含税)进行红利分配,共计应付股利25,585,654.67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320,026,567.16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⑴表决情况:同意133,215,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⑵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2007年度公司内部担保计划的议案》
    ⑴表决情况:同意133,215,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⑵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关于2007年度新增贷款计划的议案》
    ⑴表决情况:同意133,215,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⑵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关于2007年度公司与其他单位互保的议案》
    ⑴表决情况:同意133,215,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⑵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向其支付报酬和聘请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定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续聘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7年度法律顾问。聘期均为一年。
    ⑴表决情况:同意133,215,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⑵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⑴表决情况:同意133,215,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⑵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1、《董事局议事规则》
    ⑴表决情况:同意133,215,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⑵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2、《监事局议事规则》
    ⑴表决情况:同意133,215,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⑵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3、《关于实施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⑴表决情况:同意133,215,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⑵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4、《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费用冲减资本公积的议案》
    ⑴表决情况:同意133,215,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⑵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5、《关于核销四川金路人造革有限公司往来款及投资的议案》
    ⑴表决情况:同意133,215,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⑵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