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度公司与其他单位互保情况如下:
    一、公司与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互保
    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3月继续为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罗江县支行的1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含承兑汇票)提供一年期连带责任担保。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金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2007年内为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相应对等额度及对等担保期限的担保。
    二、公司与四川德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互保
    四川德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7月继续为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罗江县支行总额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三年期连带责任担保;2003年12月为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罗江县支行10100万元项目资金贷款提供五年期连带责任担保;2006年12月继续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德阳市商业银行1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一年期连带责任担保。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金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2007年内为四川德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12700万元额度及对等担保期限的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