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1996年7月16日在公司本部举行, 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1995年度中期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九五”规划,集中力量推进5万吨/ 年聚乙烯醇项 目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积金转增股本,中期向全体股东按10:4派送红股的方案;
    四、决定1996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2点在德阳市金路大厦12楼会议厅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审议5万吨/年聚乙烯醇建设项目;
    2.审议公积金转增股本,中期向全体股东按10:4派送红股议案;
    3.审议调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
    2.1996年8月16日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表。
    (三)会议登记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填妥《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于1995年8月23日前邮寄或传 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者需同时办理《授权委托书》。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表,交通食宿自理。
    (四)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办法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岷江西路二段57号
    联系人:张成碧女士
    电话:(0838)2207936
    传真:(0838)2204384
    邮编:61200
    
四川金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