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八次监事局会议通知于2006年11月20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11月30日在金路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局主席陶长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99.2%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集中优势,夯实主业,扩大主体企业规模,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本公司决定将持有的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99.2%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汉利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835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关于转让持有的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99.2%股权的决议公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2006年度计划新增贷款的议案》。
    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增加,计划2006年度在原有基础上新增贷款21000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