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接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深圳市国资委日前以备案方式核准同意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并同意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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