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四次监事局会议通知于2005年12月19日以电话方式发出。2005年12月29日,第六届第四次监事局会议在金路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局主席陶长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四川德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集中优势,夯实主业,扩大主体企业规模,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本公司决定将持有的四川德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四川怡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格为1371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关于转让持有的四川德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的决议公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组建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五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