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五次监事局会议于2003年3月3日在金路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2002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三、200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四、200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五、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六、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向其支付报酬和聘请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特此公告
    
二ОО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