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5月28日通过)
    四川天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股东大会于1995年5月28 日下午在四川省南 充市北湖会堂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209人,代表股份6931.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53.15%,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 经大会审议, 做出决议如下:
    一、通过公司董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二、通过公司监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三、通过公司1994年度财务项、决算报告;
    四、通过公司1994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为:法定盈余公积金10%,公益金10 %,任意盈余公积金8%,分红基金72%。分红派息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送现金人民币2元(含税),派发工作由本公司负责;为确保1995 年发展规划和效 益目标的实现,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对以后的配股事项进行 决策;
    五、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人员调整议案:因工作调动及政策规定等原因, 同意沈孝生、刘余诚、陈德厚三位同志辞去董事职务,增补陈伟年、丁卫国、刘宗 华三位同志为董事会董事;同意陈伟年同志辞去监事职务;杨文康监事因病去世, 增补阮建蓉同志为监事会监事;同意免去祝革新同志监事职务;
    六、同意董事长兼总裁何军提名,聘任郭建源同志为本公司副总裁;
    七、通过公司1995年度发展规划;
    八、通过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方案。
    
四川天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99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