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1年度配股方 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72号文核准通过。
    本公司的《配股说明书》已于2001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 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1.15元
    4.配股比例:以2000年末总股本21,518.521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5.配股数量:本次配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3482.4675万股。
    6.配股代码:8509 配股简称:天歌A1配
    7.股权登记日:2001年8月15日
    8.除权日:2001年8月16日
    9.配股缴款起止日:2001年8月17日至2001年8月30日(期内证券商营业日), 逾 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10.缴款地点、缴款办法
    配股对象:本次配股对象为2001年8月15 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登记在册的“天歌科技”全体股东。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自2001年8月17日—2001年8月30日(期内券商营业日), 逾 期视为自动放弃。
    缴款办法: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天歌科技”社会公众股的股东可按10∶ 3的比例获得社会公众股配股权,简称“天歌A1配”,代码为“8509”。
    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时,在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 股东代码卡在其股票 托管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配股价为人民币11.15元。
    社会公众股所认购配股数量限额为:股权登记日持有股数乘以配售比例(10∶3) 后取整,不足1股的部分不予认购。
    若社会公众股股东在2001年8月16日至2001年8月30日办理了转托管, 仍在原托 管证券商处认购配股。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配股在缴款期内到本公司财务部 办理缴款手续。
    11.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被视为自动放弃配股,由承销团负责包销。
    12.获配股票的交易:
    本次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的上市交易日,将于配股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时间另行公告。 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办理。高管人员持股按有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配股详细情况,请查阅刊登在2001年8月8日《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上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投资者也可在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处查阅《配股说明书》。
    查阅时间:自本配股说明书刊登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3 ∶00—15∶00。
    查阅地点:1.四川天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一环路南二段天歌科技大厦
    电话:(028)5435719、5438873
    联系人:史笃应、朱文生
    2.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新1号华神科技大厦
    电话:(028)7769888
    联系人:侯力、李志刚、瞿旭
    查阅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天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