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证券监管办公室于2001年3月27日至29 日对本公 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1年4月10 日就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 书(成证办[2001]58号)。公司董事会针对整改通知书中指出的问题,对照《公司法》 、《证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了逐项检 查和整改,形成如下整改报告。
    一、关于公司部分产权变更手续不完善,即公司总部所在的天歌武城大厦房屋 产权证仍为公司原名“四川天歌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问题。我司已于2001年4月28、29日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递交了更名申请报告, 对方已经受理,预计在五月中旬能完成更名手续。
    二、关于投资项目有关协议需进一步完善,合资建设上海天歌大地商厦未及时 与合资方就分配等问题签订补充协议的问题。我司已于2001年4月26 日与合资方上 海永新雨衣染织厂签订了补充协议,对天歌大地商厦楼层按实际出资比例进行了重 新分配,保障了公司的利益,进一步明确完善了公司的权益。
    三、关于具体会计处理问题,我司已按有关制度和规定进行了处理和纠正;(1) 将公司为争取收回贷款产生的费用74.59万元,列入管理费用;(2)将已发生款项性 质变化的部分预付款科目转为固定资产科目。
    同时,针对公司有待解决的已胜诉的执行问题,公司董事会已责成经营层组成 专门班子,加大力度解决有关诉讼并追回所涉应收帐款。
    
四川天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