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是否能披露股改方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公司目前的非流通股股东共27家。目前提出股改动议股东数为0家,持股数占非流通股的比例为0%。因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对股改方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未提出股改动议。董事会一直在和非流通股股东积极协调沟通。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已经聘请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股改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吴环宇。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加强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协调沟通,努力为股改工作的推进创造好的环境,选择适当时机启动股改。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