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三次监事会,于2005年4月21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2名,冷海涛监事书面委托成平江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成平江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讨论通过了二00四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 反对票:0 弃权票:0
    二、讨论通过了二00四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 反对票:0 弃权票:0
    三、讨论通过了二00四年度年报及年报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 反对票:0 弃权票:0
    四、讨论通过了二00四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 反对票:0 弃权票:0
    五、讨论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见www.cninfo.com),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 反对票:0 弃权票:0
    六、讨论了公司二00四年度的运作情况,并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理性,工作勤勉,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及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公务时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200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正常;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的事项进行评价,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0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及董事会对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项目均暂停;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或者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平,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还需要得到进一步加强,有关方面的管理、协调、调度、联系制度尚需完善。
    
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