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天歌科技大厦九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82883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倪进凯先生主持,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同意将《公司章程》原第九十五条:"董事会由九至十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如果需要,或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如果需要,或可设副董事长一人"。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2915700股赞成,1996776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票代表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1%。
    投反对票的股东是南充天益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反对理由如下:根据公司目前的状况,公司章程应改为"仍由十五名董事组成"为宜,应以加强股东的代表性,有利于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公司稳健运作为重。
    二、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1、会议对八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采用了差额选举法,经选举表决,以下六名人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倪进凯:629157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
    窦学海:62915700股赞成,0股反对,0 股弃权,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
    刘壮成:62915700 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 %。
    卢庚保:62915700股赞成,0 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
    王之钧:62915700股赞成,0股反对,0 股弃权,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 %。
    李建生:82883460股赞成,0 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以下三名人员当选为独立董事:
    郭永清:62915700 股赞成,0 股反对,19967760 股弃权,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 %。
    王爱军:62915700 股赞成,0股反对,19967760 股弃权,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 %。
    冼国明:62915700股赞成,0 股反对,19967760 股弃权,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 %。
    上述人员简历刊登于2004年8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以下二名人员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王冠三:62915700 股赞成,0 股反对,19967760 股弃权,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 %。
    冷海涛:62915700 股赞成,0股反对,19967760 股弃权,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1 %。
    上述人员简历刊登于2004年8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另外,经公司于2004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三次职代会及工会联席会议选举通过,成平江先生以职工代表身份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嘉铭律师事务所的韩前进律师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附:成平江先生简历
    成平江,男,现年52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四川省南充棉纺织厂生产班长、厂部核算,南充市纺织局财务科副科长、计划经营科长、办公室主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兼党委办公室主任、公司五届监事会召集人。
    
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