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司与控股股东山东同人实业有限公司就其占用我司资金7000万元事宜(相关情况详见2003年2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诉讼和解公告》),2003年12月23日,山东同人实业有限公司以电汇方式偿还了剩余的1000万元,截止2003年12月31日止,其占用我司的7000万元已全部偿还完毕。
    特此公告!
    
四川天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