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安徽东方纸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资产评估有关的规定,对安徽东方纸业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1年12月31日,评估工作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在核实资产、了解情况基础上,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评估值。整个评估工作经历了前期准备、现场勘察、评定估算、综合汇总、撰写报告、审定签发等必要的评估程序和过程,于2002年7月5日完成评估报告。
    至评估基准日,安徽东方纸业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评估后的价值为5,772.97万元(详见评估报告结果汇总表)。评估结果自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王传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王效治 张景轩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二○○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