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芜湖东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泰公司)原持有本公司 国有法人股60,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249,101,743股的24.09%。2001年8月 20日因经济纠纷一案,经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生效,2001年9月5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向 东泰公司发出了限期执行通知书, 东泰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限期执行通知书履 行执行义务。因此,江阴市人民法院以(2001)澄执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 将东泰 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45,000,000股国有法人股作价为每股1.15元(合计作价5175 万 元)变卖给江阴长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本公司2001年度中报显示,截止2001年 6月末,公司每股净资产为1.15元。
    上述股权过户后,东泰公司仍持有本公司1500万股股份,江阴长江科技投资有限 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述股权过户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变化如下:
(1)本次股权过户前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芜湖东泰实业有限公司 6000 24.09
江门汇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18 5.69
河北证券有限公司 809.81 3.25
(2)本次股权过户后
江阴长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4500 18.07
芜湖东泰实业有限公司 1500 6.02
江门汇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18 5.69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林伯奇有30360股高管股, 另外高级管理人员段续真 于2001年4月24日买进2800股,2001年5月28日买进2100股,2001年6月8日卖出4900股, 2001年7月19日买进2000股,2001年8月1日卖出2000股,其买卖股票所得利润2800 元 已全部上交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关联法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 有本公司的上市流通股份。
    本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权转让发生之日前半年内 (2001年3月25日至2001年9月25日),未发现买卖本公司流通股份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