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01年7月25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琴生先生主持,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公司2001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度上半年的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了严格监察, 现 就有关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管, 认为公司在管理运作 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事,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 理结构和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依法运作。
    2、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和核销 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4、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控股东芜湖东泰实业有限公司的支持下,在2000 年进行 资产重组置换的基础上,于今年上半年再次实施了第二次较大规模的资产置换。 东 泰实业用合法持有的磁卡公司55%的股权与本公司用除钻井、采卤、输卤资产以外 的全部制盐资产及与其资产相关的全部配套设施进行资产置换。同时公司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将合并持有磁卡公司70%的股权, 从而为实现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在本年度 使公司逐步改造成为以信息材料为主业的高科技企业创造了条件。公司现有的财务 及资产结构将更趋良好,有效地提高了资产的盈利能力。
    
二ΟΟ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