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1年7月29 日在四川省乐山 市就日峰宾馆会议室召开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1年7月29日上午9∶00时,会期一天。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通过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工作制度》;
    3、审议公司《董事会工作制度》;
    4、审议公司《监事会工作制度》;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01年5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本公司董事会 决议公告。
    (二)四届十四次董事会通过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募增发A股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2001年实施公募增发A股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公募增发不超过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具体方案为:
    (1)发行数量:公募增发不超过6,000万股,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投资项目的资 金需求量和新股发行价格而定;
    (2)股份类型: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
    (3)发行对象:机构投资者、本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和其 他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 东具有部分优先认购权。本公司将根据发行方式和询价情况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4)发行地区:全国所有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5)发行方式
    本次增发采用向机构投资者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向社会公众股东( 含公司流通 普通A股股东)网上累计投标询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申购结果, 由公司和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采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最终确定网上、网下发行的数量。
    (6)定价方法
    本次发行拟采用网上、网下同时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募 集资金量的需要, 根据网下对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对社会公众股东累计 投标询价的结果,按照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由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7)本次增发新股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A、增资江阴长江磁卡有限公司系列项目
    1收购长江磁卡有限责任公司30%的股权。
    收购江苏蝙蝠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江磁卡20%的股权;收购江阴长江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的长江磁卡10%的股权;
    2投资年产4,000吨的IC卡基生产项目
    3投资IC卡面印刷生产项目
    B、新型电源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1锂离子电池技改项目
    2聚合物锂离子电池技改项目
    C、合资建设耐指纹钢板工程项目
    D、对上海网拓网络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以上项目拟投资总金额为7.68亿元,本次增发新股募集资金若有部分剩余,将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如果本次增发新股募集资金存在缺口,将由公司自行解决。
    (8)本次公募增发决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9)关于本次增发完成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方式:
    本次增发新股完成后,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10)为了保证公司2001年度增发新股工作的顺利进行,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发新股的相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和主承销商协商制定与实施本次增发的具体方案,包 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询价区间、网上网下申购比例、回拨的具体原则和细则、 具体申购办法、原社会公众股东优先认购的比例及其他相关事项;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作个别的适当调整;
    3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投资项目运作过程所涉及的所有重大合同;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新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办 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股权登记和上市工作等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新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6本次新股发行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增发议案需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三)审议《关于本次公募增发A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的议案》;
    (四)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五)审议公司《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监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1年7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存管登记部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股东可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四、会议登记办法:
    1.国有股、国有法人股及法人股股东持股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 证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深圳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01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5∶00时。
    6、登记地点及联系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南安路41号。
    邮编:614000
    电话:(0833)2421471
    传真:(0833)2421473
    联系人:阎蜀、周玉群
    四、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