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三次 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委托代表5人), 公司监事会成员和 部份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楚健健先生主持,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鉴于公司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已发生重大变化,拟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 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将原经营范围“加工、销售纸制品;矿棉吸音天 花板制品、墙体新型材料、金属轻质龙骨、装璜复合材料、保温材料;本企业自产 的盐、化工产品出口;本企业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进出口。”修改为“加工、销售纸制品,纸制品的印刷;矿棉吸音天花板制品、墙 体新型材料、金属轻质龙骨、装璜复合材料、保温材料;磁卡、卡基材料、芯片铜 膜的制造;电池、电源材料的制造和销售;本企业自产的盐;本企业科研所需的原 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进出口。”
    同时,在原公司《章程》的基础上增加第八章“独立董事”章节,原章程第八 章改为第九章,以后各章依次顺延。“独立董事”章节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本公司设独立董事1-3名。
    第二条、独立董事除满足本《章程》规定的董事的基本资格外,还必须与公司 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对公司决策和事务行使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应当满足中 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有关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独立董事可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全部股份5 %以 上的股东推荐,经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独立董事连任不能超过两届。
    第四条、独立董事免职须经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除非出现以下情形,不得 在任期届满前被免职:
    1、出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独立董事严重失职;
    3、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 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并须在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任何与辞职有关的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 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4、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由董事会、监事会或提名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经股东 大会批准后,免去其独立董事职务。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尽快选出新的独立董事。在 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的辞职请求前,其独立董事职责不得解除。
    独立董事的更换、辞职及其原因应当给予公开披露。
    第五条、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履行做为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对全体股东负责,重 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就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发表独立意见:
    1、交易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其他形式的报酬;
    3、董事会存在重大分歧的事项;
    4、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5、有关法律、法规、 证券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要求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 项;
    独立董事公开发表的意见和提案应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当独立董事出现 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意见分别披露。
    第六条、独立董事的权力:
    1、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独立董事需了解公司有关情况时, 公司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性,具体工 作由董事会秘书协调;
    2、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权力。
    第七条、独立董事的报酬:
    1、独立董事可以从上市公司获取适当的报酬和津贴。 报酬和津贴的标准由董 事会制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披露。
    2、除上述报酬和津贴外,独立董事不能从公司及其股东、 关联人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对小鹰科技公司投资的议案。经公司2000年度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东泰纸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收购无锡 小鹰科技有限公司(小鹰科技)10%的股权。此项投资因受国家政策的限制,报批未 能获得通过,造成此项投资无法按计划实施。鉴于此项投资尚未实际发生,为此, 董事会同意撤消对小鹰科技的投资。
    三、审计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工作制度。
    上述一、二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 行通知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