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到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07)芜中执字第34-1号《民事裁定书》。2007年6月18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安徽华鑫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了芜湖东泰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500万股股权,该股权最终由上海和靖实业有限公司竞买取得。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芜中执字第3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原芜湖东泰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500万股股权归属买受人上海和靖实业有限公司所有。
    本次股权拍卖由上海和靖实业有限公司竞买取得后,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