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参加表决董事8人。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体现会计政策的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公司原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本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确定计提比例分别为:
    1年以内(含一年,下同)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10%计提;
    1-2年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20%计提;
    2-3年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40%计提;
    3-4年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60%计提;
    4-5年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80%计提;
    5年以上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100%计提。
    现变更为: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本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并结合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1)本公司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按账龄分析法确定计提比例分别为:
    1年以内(含一年,下同)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10%计提;
    1-2年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20%计提;
    2-3年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40%计提;
    3-4年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60%计提;
    4-5年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80%计提;
    5年以上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100%计提。
    (2)除对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外,本公司根据个别客户的背景、还款记录、信用级别、期后收款情况等因素,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程度作出判断,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相应比例的坏账准备。
    本次变更将影响公司2006年度利润减少2400万元左右。
    二、关于提名赵黎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由九人组成,刘超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尚缺董事一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特提名赵黎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赵黎明先生简历
    1、个人简况
    赵黎明 1951年出生 管理学博士
    曾任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等职。现任天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博士点学术带头人、天津市技术经济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副理事长等职。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赵黎明与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赵黎明未持有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4、赵黎明无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记录。
    附件二: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就提名赵黎明先生为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东泰产业(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07年3月27日
    附件三: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黎明,作为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赵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