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该院已委托芜湖市金桥拍卖公司于2007年1月10日(星期三)在芜湖市对本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芜湖东泰纸业有限公司57.89%的股份进行公开拍卖。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本公司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该院委托安徽华鑫拍卖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12月15日在芜湖市对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森纸业有限公司拥有的箱板纸生产线机器设备进行了公开拍卖,已拍卖成交,但至今本公司没有收到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的法律文书。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