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研究决定:公司定于2004年10月19日上午9:00在浙江省湖州市浙江瑞森纸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时间:2004年10月19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浙江瑞森纸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审议内容:
    (1)审议公司关于部分董事更换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建立公司薪酬分配体系的议案。
    上述议案可参见2004年9月17日、2004年6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cninfo.com.cn公司公告栏中相关公告。
    四、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10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东泰控股"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事项: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规定的会议登记日期内履行了完备的会议登记手续后方可享有表决权;
    (2)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请持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法定单位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登记时间:2004年10月14日至2004年10月15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登记地点:上海市中山南一路1065号2801室。
    七、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21-63034198
    传真:021-53014145
    邮编:200023
    联系人:吴辉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9月17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